前城村拆迁区域土地平整复垦项目 招标公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代建方为宜兴市官林镇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4.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电子证照)(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5.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5.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7.1施工期间严格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严格参照预算清单、严禁偷工减料,私自增量;按照实际工程量结算,如实际工程量与图纸和预算清单严重不符,发包方有权解除承包合同,不予支付工程款。
3.7.2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到矛盾及其他纠纷等事宜,由施工单位自行调解,发包方予以配合协调;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绿色环保原则,如因施工产生的青苗损失等费用需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发包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3.8施工单位承诺安全施工,强化施工队伍的安全生产教育,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承诺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办理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现场施工;承诺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合法用工。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人身损害事故、用水用电安全事故、侵权事故等)或其他纠纷,均由施工单位承担全部责任,与发包方无关。如发包方因此造成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全部赔偿及违约责任。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2月19日~2025年2月21日(上午8:30~10:30分,下午1:30~4:00时),双休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上述规定时间的内,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拟派经办人携下列资料前往江苏尧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宜兴市环科园西氿大道118号,9号楼305)。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招标活动终止的情况除外)。
4.3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的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授权委托书;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4、营业执照副本;5、资质证书副本;6、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7、安全生产许可证(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电子证照);8、投标保证金;9、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近6个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4年8月-2025年1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等其他相关在职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上述非原件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律不予退还,资料首页附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全称、项目经理姓名、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及QQ邮箱),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的形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报名成功。
4.4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报名时须交投标保证金8000元,人民币:捌仟元整。(要求投标人在报名前须打入以下账户,并且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备注缴纳投标单位的名称以及报名的工程名称)
交纳形式:转账、电汇、本票、银行汇票(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提交投标保证金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未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说明而在投标截止日不来投标的,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三年内不得参加工程招标。
4.5本次招标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近三年内受过处罚的投标人在报名时须主动出示资料,否则一旦被查实,将取消资格。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25日上午9:00时,地点为宜兴市官林镇行政审批局403室(注:进入大楼严禁吸烟并严格遵守大楼的规章制度)。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第一年春节前付至合同价款的40%,第二年春节前且工程审计结束后付至结算审计价款的70%,第三年春节前付清(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支付)。决算审计在竣工验收合格后第二年仍未完成的,原则上不再支付工程款。
8.2如资格证明材料在年检期间需要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的,证明内容必须明确其有效性,如“同意延期至*年*月*日有效”,“同意继续有效,本证明有效期10天”等。未标明有效期的,统一按出具证明之日起10天内有效。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如“正在办理中”等,不予认可。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5年2月19日~2025年2月21日,本公告为第1 次发布公告。